6岁男童在私人幼儿园被烫伤 家长索赔545万
中国亲子网 www.kids001.com发布时间:2015-10-29 11:55:23
因6岁男童小豪、小昊在私人幼儿园被烫伤,二人法定监护人张某、程某分别以侵犯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为由,将幼儿园负责人费先生诉至法院,请求 法院判令对方分别赔偿其误工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等实际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,并退还预交学杂费及保险费,赔偿共计545万余元。记者昨天获悉,日 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。